一、取保候審傳喚多久必須到派出所
取保候審傳喚多久必須到派出所法律是沒有規定的。也就是說,取保候審應當做到隨傳隨到,沒有規定具體時間。
(資料圖)
找法網提醒您,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六十九條規定可以知道,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:
(一)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、縣;
(二)住址、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,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;
(三)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;
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;
(五)不得毀滅、偽造證據或者串供。
二、法院取保候審多少錢
法院取保候審多少錢沒有具體規定,但取保候審的起點數額是一千元。而具體的取保費用應當要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、案件的性質、具體情節、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來進行確定。
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第八十七條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千元。犯罪嫌疑人為未成年人的,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五百元。具體數額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、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、案件的性質、情節、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。
三、取保候審最快幾天
取保候審最快三日內就會申請下來。
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七條規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,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;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,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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